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4年第626号决议,对原产于法国和韩国的丁腈橡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法国涉案生产商/出口商Arlanxeo Emulsion Rubber France S.A.S.税率为0.20美元/千克、法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0.97美元/千克,韩国涉案生产商/出口商LG Chem Ltd.税率为0.15美元/千克、韩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0.34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02.59.00。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液态丁腈橡胶和通过喷雾干燥工艺生产的粒径等于或小于0.16毫米的粉末状丁腈橡胶。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